以下是部分银行贪官及其贪污金额的介绍: 1、赖小民: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前董事长,贪腐金额超过17亿元. 2、孙德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贪腐金额9.795亿余元. 3 范一飞:原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3.86亿余元. 4、王滨:原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董事长,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3.25亿余元. 5、田惠宇:原招行行长,贪腐金额约2.1亿余元. 6、张红力:原工商银行副行长,贪腐金额达1.77亿元. 7、刘连舸:原中国银行董事长,贪腐金额1.21亿. 8、王银成:原人保集团前总裁,贪腐金额超过8600万元. 9、胡怀邦:原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贪腐金额约8500万元. 10、何兴祥: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6636万余元. 这些贪官的贪污行为主要集中在贷款融资、职位升迁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并收取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他们要是生活在毛爷爷时代会是什么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