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叶勇一,1890年出生于日本广岛县。1932年,他前往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 在侵华期间,柏叶勇一担任过海伦宪兵分遣队长,后又升任伪满洲国抚顺市警察局局长。在此期间,他犯下了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 - 1941年9月,在抚顺时,他命令所属警察追捕老虎台采煤所250名逃亡的俘虏工人,将他们包围后,“用手枪射杀一部分,逮捕大部分”。 - 他还命令所属警察“每年一次或两次在市内”“抓乞丐”,最初供称共逮捕约200名至300名,后于1954年8月1日笔供更正为“50名”,并将这些乞丐乘汽车弃于兴京县的山中,导致“其中一部分因身体衰弱而死亡”。 - 1942年9月,柏叶勇一亲自布置在抚顺煤矿“传染病发生地区的隔离特别警戒”。在隔离宿舍的97名人员中,死亡者达54名。其中永安台25号地区隔离所,因隔离者的供给不良,身体很衰弱,很多人被扔进修理工场的铁矿炉烧死。 此外,在1932年,柏叶勇一在辑安还命令炮兵对西门外前来避难的和平人民进行机枪扫射,之后声称是逮捕抗日分子,又将城内的四十余名民众抓捕,进行刑讯逼供后在西门外江边残杀。中旬又以同样的理由两次抓捕六十人以上。同年9月,在辑安一个村庄,他明知道村中是无辜村民,仍然让手下射杀十余人。 日本战败后,柏叶勇一作为战犯被逮捕。他在1954年7月至8月陆陆续续写下很多笔供,记录了自己从侵华战争以来在中国东北犯下的累累罪行。这些供述之前一直被中央档案馆保存,直至2014年8月7日被解禁,对外公布了柏叶勇一的自供书。在最高人民法院军事法庭的审判中,新中国政府给予他人道主义辩护,为他安排了律师,他被列为三十六号战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