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平,男,汉族,1963 年 9 月生,四川资中人。以下是他的生平介绍: 成长与早期工作经历: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亲是一家本地医院的会计。受父亲影响,他从小梦想成为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1981年,刘晓平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内江卫生学校,随后被分配到资中县龙江中心卫生院工作,由此开启了他40余年的从医生涯。他工作能力出色,是行业内公认的能人,曾用短短几年时间将资中县龙江中心卫生院发展成为全县首个达到国家“一级甲等”医院标准的中心卫生院。 职务晋升历程:2007年1月,刘晓平被调到资中最大的一家县级医院——资中县人民医院任院长一职。在他的领导下,曾将濒临倒闭的县级医院发展成为国家“二级乙等”标准医院。后来,他还担任过资中县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违纪违法经历:2007年5月,刘晓平结识了医药和医疗耗材供应商张某某,在其请求下,帮助张某某的公司成为县人民医院药品供应商。2008年春节前夕,他收受了张某某送来的1万元“感谢费”。此后12年间,张某某以同样理由32次向他送“感谢费”,共计338万元。2009年,资中县人民医院修建新住院楼,工程老板彭某以“入股”名义承诺给刘晓平分利润,让其帮忙如期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行期间,刘晓平多次收受彭某及其妻子送来的“分红”,共计280万元。随着时间推移,刘晓平在药品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大肆敛财,为他人在药款、医疗设备款、医疗器械款和工程款等资金拨付上提供便利,从2008年至2021年间,收受他人送予的现金共计1758.7万元,累计收受违纪违法金额达2012.09万元。 接受审查与法律制裁:2021年10月,刘晓平接受资中县纪委纪律审查;2022年5月,接受资中县监委监察调查;2022年11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退缴违纪违法所得2012.0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