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乐才,男,汉族,1966 年 2 月生,四川大竹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以下是其详细生平: 教育背景:在职研究生学历,具体毕业院校等信息未全面公开。但在其工作经历中展现出在计算机科学等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工作经历 1989年7月—2004年6月:在四川轻化工学院工作,历任电教中心电化教育研究室副主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教研室主任、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副主任、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主任。 2004年6月—2007年7月:在四川理工学院,历任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书记、科技(产业)处处长。 2007年7月—2014年6月:担任四川理工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2014年6月—2023年9月:在宜宾学院,历任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在此期间,他作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物联网技术及应用”四川省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宜宾学院三江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院长,在教育管理和学术研究方面都有一定成果。作为硕士生导师培养了50多名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智能控制与智能信息处理、计算机网络与通信、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先后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8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等检索收录20余篇。还主研国家863计划项目1项(排名第2)、主持科技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计划项目1项、主持省市科研项目20项、承担企业委托科研项目18项,获得授权专利3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 2023年9月—2024年2月:任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一级巡视员。 荣誉与成就:5次被评为优秀教师,4次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先后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四川省教育厅科技进步二等奖、四川省电力科技进步三等奖、四川省泸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四川省自贡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各1次。2006年被评为自贡市首届“十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07年被评为自贡市“第六批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2008年被评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11年被评为自贡市“‘十一五’十大创新人物”,2014年被评为第十一批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20年被评为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违纪违法处理:2024年2月,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乐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经查,蔡乐才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将干部选拔任用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靠校吃校、靠项目吃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