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汉朝故事阅读 汉代妇女对于个人情感生活的体验形式,与后世比较,可以说是相当幸福的。公主不讳私夫,天子安之若素,朝野亦司空见惯,贵族重臣甚至上书乞封。一些败男女之化的行为可经皇帝承认并合法化,上层社会也不会对此形成太过沉重的舆论压力。 寡妇可再嫁 汉武帝的姑母馆陶公主寡居,宠幸董偃,一时名称城中,号曰‘董君’。他建议馆陶公主以长门园献汉武帝。汉武帝大悦,在探望馆陶公主时尊称董偃为主人翁,相见欢饮,一时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于是,这种败男女之化,而乱婚姻之礼,伤王制的不合礼法的关系经皇帝的承认而得以合法化。据说其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自董偃始。 汉昭帝的姐姐鄂邑盖公主内行不修,近幸河间丁外人。据《汉书霍光传》,票骑将军上官桀等甚至依照国家以往以列侯尚公主的制度,欲为外人求封,遭到拒绝之后,又为外人求光禄大夫。丝毫不以为这是一种不光彩的关系。《汉书胡建传》则称丁外人为帝姊盖主私夫。 在当时的社会,寡妇再嫁,是自然而合理的事。史书记载就有薄姬初嫁魏豹,再嫁刘邦;平阳公主初嫁曹时,再嫁卫青;敬武公主初嫁张临,再嫁薛宣;王媪初嫁王更得,再嫁王乃始;许孊初嫁龙頟思侯,再嫁淳于长;汉元帝冯昭仪母初嫁冯昭仪父,再嫁郑翁;臧儿初嫁王仲,再嫁长陵田氏;汉桓帝邓后母初嫁邓香,再嫁梁纪等。 女追男很正常 不单是允许再嫁,还能主动追求有妇之夫。汉光武帝时,帝姊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与共论群臣,有心微察其意向。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刘秀愿意谋求撮合。据《后汉书宋弘传》,刘秀后来专意接见宋弘,让公主坐在屏风后面,又对宋弘说:都说人尊贵了就会换朋友,富有了就会换妻子,这也是人之常情吧?宋弘则说: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于是对公主说:事不谐矣。告诉她事情没有办成。虽然宋弘拒绝了刘秀的暗示,其事最终不谐,但是湖阳公主给人们形成深刻印象的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可以看作反映当时社会风尚的重要信息。 关于平阳公主之再嫁,《史记外戚世家》褚少孙补述:是时平阳主寡居,当用列侯尚主。主与左右议长安中列侯可为夫者,皆言大将军可。公主笑道:此人出自我家,以前常常作为侍卫从我出入的,今天怎么能作丈夫呢?左右侍御者曰:‘今大将军姊为皇后,三子为侯,富贵振动天下,主何以易之乎?’于是主乃许之。言之皇后,令白之武帝,乃诏卫将军尚平阳公主焉。可以看到,平阳公主择定再醮的对象时,非常大方地与左右侍御者公开讨论,主笑曰云云,也反映其态度的坦然自若。而从公主一方同意,事实上已经使婚姻成为定局,可知妇女在这种婚姻再构过程中往往居主动地位。且先言之皇后,后令白之武帝的程序,也说明女子在这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汉初丞相陈平的妻子,据说在嫁给陈平之前已曾五次守寡。《史记陈丞相世家》说,户牖富人有张负,张负女孙五嫁而夫辄死,人莫敢娶。(陈)平欲得之。城中有人办丧事,陈平侍丧,尽心竭力。张负于是产生良好印象,又随陈平至其家,看到家虽穷弊,然而门外多有长者车辙。张负对其子张仲曰:我愿意把孙女嫁给陈平。张仲以陈平贫不事事,一县中尽笑其所为,表示疑虑。张负坚持道:像陈平这样出色的人怎么能长久贫贱呢?决意成就了这一婚姻。 女方可提出离婚 汉代妇女在婚姻离异时也可以采取主动,《汉书朱买臣传》说,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妻羞之,求去,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来前妻与其夫家一同上坟,见朱买臣依然饥寒,还曾经呼饭炊之。李白有《妾薄命》诗:雨落不上天,覆水难再收。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朱买臣妻主动离婚,女方求去,男方不能留,即听去,前者要求同意,后者未能挽回,于是勉强应允。这种妇方主动提出协议离婚的情形,在汉代以后的中国正统社会中,是不多见的。 在汉文化融合多种文化因素初步形成的时代,儒学礼制尚未能规范所有的社会层面,夫为妻纲的性别统治格局也还没有定型,汉代妇女在上述婚嫁生活上的种种,也不会太过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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