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姿国,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江西修水人,大专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是其详细生平: 早期从医经历:1989年8月至1992年1月,在九江市修水县新湾中心医院担任医师。1992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萍乡市芦溪县(区)医院工作,历任医师、副院长、主治医师。 医院管理生涯:2001年12月至2002年9月,担任萍乡市芦溪县妇幼保健所党支部书记。2002年9月至2009年2月,担任萍乡市芦溪县妇幼保健院院长。2009年2月至2020年3月,担任萍乡市芦溪县人民医院院长,在此期间,他推动医院改革,通过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建立了一套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让群众得到实惠,医院病人满意度达96%,荣获“江西省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称号。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担任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2022年8月30日,被免去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违纪违法情况:2022年7月29日,据廉洁江西消息,梁姿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萍乡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2009年至2022年,梁姿国利用担任芦溪县人民医院院长和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便利,在医药产品采购、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好处费”360余万元。在任芦溪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还将应由医院支付的29.8万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费摊派给医药公司,加重企业负担。梁姿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2年10月,梁姿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