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宾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莲,公开资料中主要是其涉及违法违纪相关的信息,其具体生平除工作经历和违法违纪行为外,其他方面内容较少。 陈莲在医疗卫生系统工作,曾担任来宾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在2011年至2021年间,她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方面为周某某、吴某某所挂靠的25家公司提供帮助,通过提供采购信息、签署合同、拨付款项等方式,先后15次收受二人送予的好处费共计446万元。2013年至2014年,还为南宁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货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业务员罗某某送予的好处费5万元。此外,2012年至2021年,她还多次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陈某某送给的礼金共计4万元,并接受陈某某邀请,两次携带家属与陈某某等人到湖南省旅游,期间产生的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1万元均由陈某某支付。 2022年4月28日,陈莲涉嫌严重违法,接受来宾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2022年7月,陈莲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1月1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莲涉嫌受贿一案。 陈莲作为医院院长,本应秉持职业道德和法律准则,为医疗卫生事业和患者利益尽心尽力,但其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医院的形象和患者的权益,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
|